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规范本协会党组织经费的使用和管理,确保党建工作顺利进行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以及相关财务管理规定,结合本协会实际情况,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协会党组织的经费管理,包括党建工作经费的管理及党费的收缴、使用和管理。
第二章 党建工作经费管理
第三条 党建工作经费是指用于保障党组织正常运转、完成党建工作任务和开展党的活动的专项经费。
第四条 党建工作经费的来源主要包括:
1. 协会年度预算内安排的党建工作经费;
2. 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建活动经费;
3. 开展党务活动依法获得的社会赞助和捐赠;
4. 其他合法来源。
第五条 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范围:
1. 党组织工作运行经费;
2. 党组织活动场所租赁、修缮和维护费用;
3. 党员教育、培训和学习资料费用;
4. 党内表彰、奖励活动费用;
5. 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活动费用;
6. 其他经协会党组织批准的党建相关费用。
第三章 党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
第六条 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活动和事业的费用,是党员应尽的义务。
第七条 党费的收缴应严格按照《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的规定》执行。
第八条 党费的具体使用范围按照中央组织部的相关规定执行,主要包括:
1. 党员教育成本;
2. 党员表彰费用;
3. 党员生活困难补助;
4. 党组织活动费用;
5. 党组织建设费用。
第四章 经费管理规范
第九条 建立党建工作经费台账,详细记录每笔经费的来源、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。
第十条 党建工作经费纳入社会组织管理费用列支,确保党建工作经费的稳定和可持续。
第十一条 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应遵循节约、高效、透明的原则,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审批程序。
第十二条 建立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,确保党建工作经费的合理需求得到满足。
第五章 监督检查
第十三条 协会党组织应定期对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。
第十四条 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对党建工作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。
第六章 附则
第十五条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,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协会党组织负责解释,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。
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附:经费台账
序号 |
日期 |
收入/支出 |
经费来源/去向 |
金额(元) |
经手人 |
审核人 |
摘要说明 |
凭证号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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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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